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> 政务公开 >> 机构设置 >> 市人大 >> 市人大

部门职能

  主要职能 按照《海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海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海编发〔2002〕89号),海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是: (一)在本行政区域内,保证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。 (二)领导或者主持本级...[详细]

内设机构

  海林市人大常委会设专门委员会3个,正科级,即财政经济委员会、内务司法委员会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;设办公机构1个,正科级,即人大办公室;设工作机构4个,正科级,即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、农林工作委员会、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、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。  [详细]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办单位: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
维护制作单位: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
电话:0453—5618308 Email:hlswxb@163.com Email:zwxxhb@163.com 网站标识码: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 牡公网安备23108302000103